1.為鼓勵海洋大學海洋環境資訊系(以下簡稱本系)表現優異學生,特設置本辦法。
2.名額及金額:每年若干名,每名金額陸仟元以上。
3.推薦申請資格:
(1)限本系大學部二、三、四年級在學學生。
(2)表現優異經系務會議認可者。
(3)請檢附歷年在校成績單、系上老師推薦函、獎學金申請表。
4. 自即日起至11月10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