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即日起申請至10月20日截止,最高補助2萬元助學金~

申請資格:

(一)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不含延修生、休學生、退學生、遭開除學籍或研究所在職專班、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

(二)學士班學生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90萬元 / 碩博士班學生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70萬元且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且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三)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補助金額(單位: 新臺幣/元/每一學年) :

對象:碩博士班

對象:學士班

全戶家庭年所得

補助金額

(新臺幣/元)

全戶家庭年所得

補助金額

(新臺幣/元)

30萬以下

16,500

70萬元以下

20,000

超過30萬~40萬以下

12,500

超過40萬~50萬以下

10,000

超過50萬~60萬以下

7,500

70-90萬元

15,000

超過60萬~70萬以下

5,000

上學期申請通過後,下學期扣抵減免學雜費。

 

詳請參閱公告: https://stu.ntou.edu.tw/p/406-1023-89976,r114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