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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璞玉實習助學金

一、本校為關懷學生生活、減輕經濟壓力及培養就業力,協助學生未來順利與職場接軌,特設立此要點。

二、將由「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關懷弱勢學生安心就學助學金」或「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完善弱勢協助機制」之經費補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

三、本辦法補助學生之資格為具本校學籍之在學實習學生(不含在職專班),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五)原住民學生。

(六)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七)三代直系血親第一位上大學者。

(八)新住民及其子女。

四、申請時間:每學期申請時間依實習暨就業輔導組公布為主。

五、申請方式:

1.填妥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實習證明、實習紀錄單(200-250字)及照片。

2.請於申請時間內攜帶身分相關證明文件至實習暨就業輔導組申請。

六、實習種類分海上實習及陸上企業實習

(一) 海上實習分為海上集體實習及海上分發實習二種

1.補助對象: 航、輪相關科系學生且為「璞玉實習助學金」補助對象。

2.實習期間補助金額:2個月內實習結束者補助10,000元;實習3-6個月補助15,000元;實習7-12個月(含)補助20,000元,每學期需參加海上實習座談活動。

(二)陸上企業實習(包括所有科系)

1.補助對象: 本校所有科系實習生且為「璞玉實習助學金」補助對象。

2.實習期間補助金額:2個月內實習結束者補助8,000元;實習3-6個月補助12,000元;實習7-12個月(含)補助16,000元,每學期需參加實習座談活動。

本要點經教學中心審查委員會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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